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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从犯和从犯的区别具体是怎样的

来源:德州刑辩律师 网址:http://www.tjdpzvip.com/ 时间:2021-05-20 14:05:25

一、胁从犯和从犯的区别具体是怎样的

1、主观区别:

胁从犯,是指中国刑法中的特有的共同犯罪人的一种。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活动,但是受某种外来的力而被迫参加的,或者是因受蒙蔽而参与了犯罪,而且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较小。

从犯主犯的对称,共犯种类之一。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分子。起辅助作用,指为犯罪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如提出建议、提供工具、排除障碍等。

2、惩罚区别: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从犯与主犯相比,无论是主观恶性还是客观危害,都要轻一些。因此,我国刑法规定的从犯的处罚原则具有科学根据。

二、胁从犯的认定:

胁从犯的本质特征在于参加共同犯罪是违背其意志的,也就是说其本身没有犯罪的故意,其参加犯罪是在他人的精神强制比如威胁、揭发隐私等情形下不自愿的作出的。

以下几种情景下不宜认定为胁从犯:

1、行为人身体受外力强制完全失去意志自由的情况下的行为,其行为不能表达其主观意志,不可能具有罪过,不构成犯罪,也就无胁从犯之说。

2、对于先是被迫参加,而后来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实施犯罪的,不宜定胁从犯。

3、被诱骗参加共同犯罪的人,不宜定胁从犯。

根据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协从犯要比从犯情节轻一些,并且从犯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从轻处罚或者是免除刑罚。对于协从犯,案情比较复杂的,是可以找个比较资深一些的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维护自己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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