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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警务保障“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来源:德州刑辩律师 网址:http://www.tjdpzvip.com/ 时间:2016-07-25 15:07:34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警务保障“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1995年12月1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精神和国家关于为形成我国完整的社会发展运行体系,各项社会事业都要制定出自己的发展政策与规划的要求,公安部组织进行了公安事业在人力、财力、物力等警务保障方面的发展政策与规划总体思路的研究谁工作,制定了《公安警务保障“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突出强调公安警务保障发展规划的宏观性、政策性和指导性。各级公安机关要以此《纲要》的总体目标、指导原则和主要发展目标为依据,制定将公安事业费和基建投资分别纳入同级人民政府计划、财政部门“九五”计划的具体方案,有计划、有重点地保障公安事业与国家社会发展事业同步、协调、健康地发展,推动公安建设紧跟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步骤,不断迈上新的台阶现将《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并报告党委、政府附:公安警务保障“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纲要“九五”至2010年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将全面实现,并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出重要步伐。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持续稳定的社会环境,必须与时俱进,抓住有利时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战斗力。为此,公安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精神,对公安工作在人力、财力和物力等警务保障方面的“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进行了研究,遵循需要和可能的原则,确立了公安警务保障方面发展的各项主要目标和重点建设项目,建议纳入中央和地方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逐步使公安警务保障工作走上规范化的轨道,推动公安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努力探索加强公安警务保障工作的新思路“八五”期间,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伟大历史性成就,国民经济迅速发展,国家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公安工作在人力、财力和物力的警务保障方面也取得显著进步。中共中央在1991年《关于加强公安工作的决定(中发〔1991〕19号)中明确指出:“加强公安工作,是保护人民利益和维护国家稳定的需要,是对敌斗争的需要,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需要,是深化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具有极端重要性。”“要从人力、财力和物力上保证公安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安基础设施和消防、交通等安全保障的建设,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一规划。在重点提高现有公安队伍素质的同时,有计划地逐年增加一些警力。实行中央与地方财政各级分别承担的办法,逐步增加公安工作的经费。防暴机动部队建设和侦察办案经费要重点予以保证。要抓紧先进科学技术手段的研制和推广应用研制经费由中央财政拨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对国家保障人民警察的经费、发展人民警察教育事业、加强人民警察装备的现代化建设和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民警察必须的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基本建设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八五”期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对公安机关的任务要求,在公安部统一领导、部署和规划下,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全国公安编制增加9万人,公安经费按年增长23%的比例增加,比“七五”期间增长168%。中央投入的全国公安专项补助经费达14.74亿元,比“七五”期间增长144.4%。“八五”期间重点建设的项目已开始发挥作用,公安指挥、通信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已初具规模,公安部到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已初步建成计算机一级网。公安巡警、防暴队和技术侦察装备建设得以重点加强。公安看守所、拘留所、收审所建设中央和地方共投资18.3亿元,修建“三所”2024个,建筑面积350万平方米,关押场所拥挤的状况有所改善。各地公安机关基层队、所的办公用房和装备明显得到改善。公安科技经费列入了《“八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制定和修改了一批关于编制、经费、装备、被装和基础设施管理方面的制度。有效地提高了整体战斗力水平,保障了公安工作正常进行。但是,公安机关人员紧张,经费不足,装备落后的突出问题并未得到根本缓解,而且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仍将是公安工作发展需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在未来的5年至15年内,公安工作仍面临着许多严峻的挑战,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平稳,为促进社会公正、安全、文明、健康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艰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不愿看到中国的强大,将继续从各方面对我推行“西化”、“分化”的战略;境内外各种反动组织和敌对势力也会利用国内不断扩大开放的社会条件加紧渗透、破坏活动;国内一些边疆民族地区和宗教领域还会暴露出许多问题和复杂的情况,民族分裂活动、原教旨主义极端势力和邪教活动会进一步加剧。同时,未来15年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时期,由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所遗留的历史问题与现代经济生活中出现的一些新的矛盾相互交织,由于利益格局的调整与地区发展的不平衡,以及改革过程中配套措施的完善需要一个过程等原因,群体性事件可能会继续增多。由于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管理漏洞、空隙较多,社会控制能力减弱,刑事案件总量有可能继续增长,有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经济犯罪等活动仍将突出,卖淫嫖娼、色情活动、拐卖人口、毒品犯罪等社会丑恶现象也可能会继续蔓延发展。要确保公安机关打击、防范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破坏活动和刑事犯罪活动,严格各项治安管理,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任务的完成,必须努力探索确立在新形势下,大力加强公安警务保障工作的新思路按照《人民警察法》关于国家保障公安人力、财务和物力发展的有关规定,确定未来15年的主要发展目标。面对公安机关警力不足、技术装备落后、各项业务设施基础薄弱的现状,必须在挖掘现有警务保障资源潜力的同时,适当增加警力,大力发展和健全公安教育事业,加强警用装备与业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广、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提高公安科技水平。“九五”期间,特别要加快关系公安工作全局的警务指挥系统、通信系统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为提高公安机关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机动勤务、整体作战的能力和实现公安工作现代化创造必要条件二、抓住机遇,明确目标,建立公安机关的人、财、物保障机制依据形势与任务要求,未来15年公安警务保障方面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公安工作的任务要求,以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制为目标,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逐步建立起与公安工作性质、任务相适应的警务保障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公安经费管理制度,促进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各级公安机关在规划和实施公安警务保障发展目标和建设项目时,应坚持的基本原则是:以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为目标,坚持目标化、标准化、系统化、规范化管理,合理配置警务保障资源;重视基础设施建设,突出事关全局的重点项目;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充分利用现有的基础和条件;注重体现实战性、有效性、共享性和通用性,努力提高公安队伍综合实力与整体战斗力水平;面向基层,重点解决公安一线实战单位实际困难。各级公安机关在制定各自发展计划时还要特别注重按照国家和同级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和当年计划的内容结合公安工作的特殊需要,选择建设重点,争取使公安警务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进行(一)按照事权划分,建立分级管理的计划保障机制根据我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管理体制,按照国家财税体制关于事权与财权统一的原则,确定各级政府计划、财政部门分级负担的公安业务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抓紧建立公安经费预算和基建投资分级管理的计划保障机制。根据公安部1993年底调查测算,维持公安机关业务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经费,按1993年经费数测算当年人均至少需要2万元,而当年实际列入各级预算的公安经费仅一半左右,缺口很大。必须抓紧制定公安经费保障办法,根据公安机关的任务需求,研究确定公安机关预算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合理核算公安经费在各级财政预算中的基本比例,以保证随着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对公安机关的投入。贫困地区要重点保证公安机关工资、警衔津贴、医疗费、办案经费和必要的装备经费与急需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上级领导机关要对其业务和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必要支持(二)加强统一指挥职能,建立专项经费补助机制公安机关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公安部作为全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最高领导和指挥机关,既承担研究制订有关公安工作政策、法规的宏观指导职能,又要直接领导指挥关系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重大行动和专项斗争,组织指挥隐蔽战线斗争,指挥侦破重大案件,协调处置重大骚乱和治安、灾害事故,组织实施关系全局的中央和地方共享的公安技术装备基础设施建设。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应当强化公安部对全国公安工作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和控制能力。因此,在安排中央公安事业费预算和基建投资计划中,除保证公安机关中央事权需要外,对中央委托事权和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中央和省级财政应建立专项经费补助和奖励机制由公安部和省、自治区公安厅按照一定经费比例和标准补助地方公安机关用于指定项目和奖励专项工作。“九五”期间中央安排专项建设投资,应以加快全国公安指挥、通信和信息系统建设为重点,重点安排公安部全国公安指挥系统、公安卫星通信专网和公安信息系统中的全国犯罪信息中心、出入境信息系统和人口信息系统等项目建设,同时,努力加强隐蔽斗争技术侦察和处置突发事件防暴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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